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评建工作和教学进程需要,课程(含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编写要求如下:
1.2016级7-8学期、2017级5-8学期的课程学时、学分按原计划执行,大纲编写按新模版修改完善,其中大纲模版中“四、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部分删除。
2.2018级、2019级所有课程的教学大纲按新模版要求编写。日语、商务英语、秘书学三个专业的教学大纲中“四、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部分删除。
3.自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开始,所有教学文档规范按新要求执行。
4.下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大纲8月10日前完成,并分发至任课教师。其他课程大纲要求在8月30日前完成。
5.所有教学文档的模板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教务处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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