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8-2019学年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分别统计理论教学工作量、实验教学工作量、实习工作量、课程设计工作量、毕业设计工作量、课外教学工作量,按学期填写《兰州工业学院教学工作量统计表》以部门为单位报教务处。其中公共素质选修课、创新创业课按开课教师所在学院统计。
2.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单独统计,同时提供外聘教师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3.制图类课程按当前教师所在学院统计。
4.纸质版经教学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425009406@qq.com邮箱。
5.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7月22日,核对时间2019年7月23日-25日。
教务处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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