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2015级本科第七学期、2016级专科第五期学生重修辅导将于第7周开始。为了保证此次重修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教学部门及时通知授课教师和重修学生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1.课程重修人数不足20人(含20人),只安排教师单独辅导,辅导教师安排见附件1;重修人数超过20人,统一组班上课,上课课表见附件2。
2.2015级(本科)、2016级(专科)毕业班重修考试定于13周周末进行,请授课教师于12周末之前结束辅导工作。
3.重修学生与“辅导教师安排表”中指定教师联系辅导。
附件:1.辅导教师安排表.xls
2.15本科第七、16专科第五学期学生重修课表.docx
兰州工业学院教务处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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