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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青年教师实践教学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6

各学院、部、中心:

为增强青年教师教育教学专业素养,提高教学基本功能力和水平,创新教学方式方法,进一步树立现代教育理念,加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并以此为契机,为青年教师交流教育理念、切磋教学技艺、展现职业风采、共同学习提高创造条件,带动更多的青年教师钻研业务、提高职业素养,为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学校决定举办第四届青年教师实践能力竞赛,现将竞赛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全校40岁及以下(即1978年8月30日以后出生)青年教师,含“双肩挑”教师、实验室及实习基地聘用人员,“双肩挑”教师参加业务归口部门的竞赛。

二、竞赛方案与内容

1.各教学单位初赛。以各学院(部、中心)为单位进行,各教学单位成立专门的竞赛工作小组,根据本部门的学科专业特点,负责本部门青年教师竞赛方案、竞赛内容、竞赛组织与实施等相关事宜。各教学单位根据初赛排名推荐2名教师参加学校决赛。

(1)要求参赛教师提交8个学时的实践教学设计和8个实践教学阶段ppt(每阶段20分钟),内容涵盖所承担课程三分之二以上实验或实习设计环节。教学设计主要包括题目、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教学分析(内容、重难点)、教学方法和策略以及教学安排等。

(2)实践教学。比赛时由选手现场抽签确定本人参赛的具体教学节段,实践教学规定时间为20分钟。评委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语言与教态、教学特色四个方面进行考评。

(3)教学反思。参赛选手结束课堂教学环节后,结合本节段实践教学实际,从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三方面着手,提交有关本次竞赛的教学反思书面材料(600字以上)。

(4)推荐要求。要求所有新入职教学人员凡符合参赛年龄段者必须参加学院初赛;往届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原则上不予推荐参加校级决赛。

2.学校决赛。学校决赛由教务处、人事处和工会共同主办,根据学科专业分设三个组别:

第一组为综合学科组(含人文社科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部);

第二组为机械材料组(机电学院、材料学院、汽车学院、土木学院、工程训练中心);

第三组为电气信息组(含电气学院、电信学院、软件学院、基础学科部)。

三、时间安排

教学单位初赛:2018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

学校决赛:2018年11月下旬

四、奖励办法

1.决赛时学校聘请专家和学校教学督导为评委,对选手的教学设计、实践教学及教学反思等进行评审(教学设计15%,实践教学80%,教学反思5%),综合评定选手最终成绩和获奖等级。

2.分设各组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获奖名额为一等奖各组1名,共3名;二等奖各组2名,共6名;三等奖各组3名,共9名。其余为优秀奖。

五、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并将本部门的竞赛方案于2018年10月10日前报教务处。

2.初赛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将竞赛结果和推荐选手的竞赛材料于2018年11月15日前报教务处。

3.符合参赛范围以内的青年教师必须全员参加,不得无故缺席。参赛教师要全程观摩其他教师的实践教学竞赛。

4.在竞赛过程中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附件:相关附件.docx

兰州工业学院教务处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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