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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级本科第七学期、2015级专科第五期学期重修辅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7

各院、部、中心:

2014级本科第七学期、2015级专科第五期学生重修辅导将于第9周开始。为了保证此次重修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教学部门及时通知授课教师和重修学生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1.课程重修人数不足20人,只安排教师单独辅导,辅导教师安排见附件1;重修人数超过20人,统一组班上课,上课课表见附件2。

2.2014级(本科)、2015级(专科)毕业班重修考试定于13周周末进行,请授课教师于12周末之前结束辅导工作。

3.重修学生按推荐表中指定教师联系辅导。

附件:1. 14级重修课程教师推荐表1803毕业班.xls

2.14本科第七、15专科第五学期学生重修课表.docx

兰州工业学院教务处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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