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兰州工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6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6月23日前根据当年一年级开设专业班级学生人数(每班不能超过58人)制订专业接收计划(附件1)并提交教务处。
2.教务处于 7月 4日公布转专业接收计划。
3.拟转专业的学生依据接收计划填写《兰州工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于2017年7月8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表。
4.各学院于2017年7月14日前完成学院所属专业、班级学生成绩统计排名。
5.各学院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附件3)于2017年8月28日前报教务处审核,经主管校长审批后,向全校公布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6.下学期第二周转专业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 2016级本科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2. 兰州工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3. 本科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
下载地址:关于做好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附件.doc
兰州工业学院教务处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