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教务运行
当前位置: 首页> 教务运行>
关于做好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9

各学院:

根据《兰州工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6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6月23日前根据当年一年级开设专业班级学生人数(每班不能超过58人)制订专业接收计划(附件1)并提交教务处。

2.教务处于 7月 4日公布转专业接收计划。

3.拟转专业的学生依据接收计划填写《兰州工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于2017年7月8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表。

4.各学院于2017年7月14日前完成学院所属专业、班级学生成绩统计排名。

5.各学院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附件3)于2017年8月28日前报教务处审核,经主管校长审批后,向全校公布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6.下学期第二周转专业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 2016级本科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2. 兰州工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3. 本科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

下载地址:关于做好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附件.doc

兰州工业学院教务处

2017年6月19日

Copyright © 2011-   陇ICP备16000076号 版权所有:兰州工业学院  

访问量:

七里河校区: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东路1号 兰州新区校区:兰州市兰州新区长江大道东段1942号 联系电话:0931-2861856 邮编:730050 传真:2861111

甘公网安备 620100020003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