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
为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促进良好学习风气的形成,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兰州工业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八章和《兰州工业学院专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九章之规定,本学期将对学分未达规定要求的学生进行学籍审核。为使本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学分统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在2017年3月27日(星期一)前,将统计结果报教务处考务中心。
二、学分统计的分类:
在校本科生
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所学课程(不含公选课)达20学分及以上不及格者,填入“学籍异动学生统计表”。
在校专科生
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不及格课程的学分达到或超过8学分者;
入学以来不及格课程的学分累计达到或超过18学分者,填入“学业警示学生统计表”。
请各学院务必按要求认真统计本学院学生的学分修读情况,并将统计结果告知学生本人,深化学生对学习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确保学生在规定阶段内顺利完成学业,防范于未然。
学生修读学分统计表.xls
教务处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