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级本科生课外创新实践及公共素质选修课学分获得情况的统计工作定于2017年3月2日至15日进行。相关事宜通请参照《兰州工业学院关于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的规定(试行)》及《补充说明》。
为保证2013级本科生顺利选课及毕业,请相关学院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将附件3提交至考务中心,附件1学院留存备查。
附件1:兰州工业学院关于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的规定(试行).docx
附件2:补充说明.doc
附件3:2013级本科生课外创新实践及素质选修课学分获得情况摸底统计表.xlsx
附件4:统计学生入学以来公共素质选修课的操作步骤.docx
教务处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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