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本学期的重修考试安排在本学期第十九周周末(2017年1月6日)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相关教师将重修试卷及试卷送印审批表于2016年12月19日之前送文印室。
2.请各院通知相关学生提前做好本人重修考试课程的复习准备,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3.因实践环节无法在课堂进行考核,请各院通知相关学生,在本学期第17周至第19周联系授课教师进行考核。
考务中心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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