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2013级、2014级、2015级学生重修上课和辅导将于第7周开始,重修课表见附件1。具体开班上课和单独辅导的课时见附件2。为了保证此次重修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教学部门及时通知授课教师和重修学生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1.课程重修人数不足45人,只安排教师单独辅导;重修人数超过45人,统一组班上课。
2.重修考试定于18周周末进行,请授课教师于17周末之前结束上课和辅导工作;
3.重修课表中未安排的课程请和指定教师联系辅导。
附件:
1.学生重修课表.docx
2.重修课程教师推荐表.xls
兰州工业学院教务处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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