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
根据《兰州工业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八章和《兰州工业学院专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九章之规定,本学期将对学分未达规定要求的学生进行学籍审核和处理。为使本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学分统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在2016年9月13日(星期二)前,将统计结果报教务处考务中心。
二、学分统计的分类:
2013、2014、2015级本科生
1、凡2015-2016学年所学课程(不含公选课)累计30学分及以上未取得者,填入“学籍异动学分统计表”的附表一;
2、凡各学年累计45学分(不含公选课)及以上未取得者,填入“学籍异动学分统计表”的附表二;
3、凡2015-2016学年单学期所学课程(不含公选课)累计20学分及以上未取得者,填入“学籍异动学分统计表”的附表三。
2014、2015级专科生
2015-2016学年未取得学分数(不含公选课)大于该学年学分总数75%的学生,填入“学籍异动学分统计表”的附表四。
请各学院务必按要求认真统计本学院学生的学分修读情况,以确保本次学籍审核和处理工作顺利开展。
学籍异动学分统计表.xls
教务处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