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要求,现开展我校本科专业《2015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请各相关学院参考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附件)的要求,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认真做好本学院本科专业的报告编写工作。
各相关学院请于2016年9月1日前将2015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纸质文本一份及电子文档报教务处综合管理科,从2015年起,将分学院本科专业《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在教务信息网主页面向社会公布。
附件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4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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