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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甘肃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专家库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1

各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建立甘肃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专家库的通知》甘教职成函〔2016〕13号)文件精神,推荐我校省级专家库候选人。

遴选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职业教育工作,身体健康,作风严谨,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

2.年龄在60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特殊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专业能力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熟悉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及省市职业教育方针政策,熟悉全省职业教育基本情况,对职业教育和管理基本理论有比较系统的认识,在研究解决甘肃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大理论或现实问题方面,有研究成果被采纳,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熟悉行业法规和人力资源管理知识,掌握行业技术发展和人才需求动态,现任(曾任)行业组织或大中型企业的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专家、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工段长等。

3.熟悉本企业主要技术岗位的生产组织和技术规范,是本单位某一专业技术领域的技术专家,专业技术精湛,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对某一职业岗位技术工作进行典型任务分析。

4.熟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职业教育教学管理,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成就突出,是本学科或本研究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或科研骨干,近三年在省级(含省级)以上权威性报刊或本专业核心期刊发表过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个人学术专著。

三、推荐要求

积极推荐本单位及有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行业企业专家和优秀兼职教师加入专家库。

请各学院、部(中心)推荐与学校有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行业企业专家和优秀兼职教师人选,并于6月20日中午12点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教务处综合管理科(行政楼221),逾期不候。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填写《甘肃省职业教育科研专家库申报表》(附件1),由市州教育局汇总并填写《市州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2)后统一报送至甘肃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高等院校和省属中职学校直接报送。

(二)《申报表》一式3份,A4纸正反面打印(见后页)。表中个人研究成果应写明名称、发表刊物(出版社)、刊发或出版时间,技术成果应注明所解决的主要问题、应用效果和专利号。

联系人:龚婷婷

联系电话:286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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