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2012级本科、2013级专科毕业生重修考试安排在本学期第十二周周末(2016年5月20日)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相关教师将重修试卷及试卷送印审批表于2016年5月6日之前送文印室。
2.请各院通知相关学生提前做好本人重修考试课程的复习准备,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3.因实践环节无法在课堂进行考核,请各院通知相关学生,在本学期第11周至第13周联系授课教师进行考核。
4.毕业生所有成绩在2016年6月4日之前提交完毕(除本科生毕业设计成绩)。
考务中心
Copyright © 2011- 陇ICP备16000076号 版权所有:兰州工业学院
七里河校区: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东路1号 兰州新区校区:兰州市兰州新区长江大道东段1942号 联系电话:0931-2861856 邮编:730050 传真:2861111
甘公网安备 620100020003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