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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8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情况;

2.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核情况;

3.学院对教师任务书编写规范、学生开题等检查落实情况;

4.指导教师指导与答疑、对学生各阶段工作检查和考勤等情况;

5.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展及前期已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工作态度、出勤、环境卫生等情况。

(二)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各学院根据检查内容对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写出书面总结,并将自查原始资料留存。

2.学校检查。学校组织校级督导深入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现场进行随机抽查,并集中检查学院自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三)检查时间

1.学院自查:自查时间由学院自定。

2.学校检查:随机抽查时间为第11周至第12周。

二、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

为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科学引用文献资料,杜绝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学校将对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检测,具体事宜见教学管理文件汇编。

三、毕业设计(论文)问卷调查

第14周至第15周,学校将从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教师指导、学院重视程度、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收获等方面对2016届毕业生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和掌握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情况的意见和要求。

四、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检查

第16周,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到答辩现场随机旁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情况。

五、相关要求

各学院应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管理和各环节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与改进,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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