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级本科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获得情况的统计工作定于2016年3月21日至25日进行。相关事宜通请参照《兰州工业学院关于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的规定(试行)》。
为保证2012级本科生顺利毕业,请机电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网络工程学院及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将附件二提交至考务中心,附件一学院留存备查。
附件一:兰州工业学院关于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的规定(试行).docx
附件二:2012级本科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获得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三:补充说明.doc
教务处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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