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实验教学方法、手段的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根据《兰州工业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兰工院[2019]153号),学校拟对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包含的,符合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的实验项目进行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项目
(一)综合性实验
综合性实验是指在学生具有一定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基础上运用某一门课程或多门课程的综合知识,对学生实验技能和实验方法进行综合训练的一种复合性实验。
(二)设计性实验
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条件,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选择实验方法和实验仪器,拟定实验步骤,加以实现,并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处理的实验。
(三)创新性实验
创新性实验是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在自己的研究领域或教师选定的学科方向,针对某一或某些选定研究目标所进行的具有研究、探索性质的实验,是学生早期参加科学研究,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一种重要形式。创新性实验也属设计性实验的范畴,是具有科学研究和探索创新性质的设计性实验。
二、实验项目的认定
(一)认定范围
1.2020届毕业生所在专业的专业核心必修课程包含的实验;
2.该实验须在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开设;
(二)认定程序
1.各实验室(中心)提出申请,院(部、中心)实验室中心主任审核;
2.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给出专家组评审意见;
3.单位领导审批;
4.教务处审批。
(三)认定时间
1.各学院认定时间定于2019年12月22日之前。
2.教务处审定时间定于2019年12月25日~12月26日。
三、相关要求
(一)须提供的材料
1.《兰州工业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审批表》(附件1)
2.《兰州工业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审批汇总表》(附件2)
3.实验教学大纲。
4.学生实验设计方案、实验报告样表。
(二)注意事项
1.同一门实验课程包含的实验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一册;
2.请各院于2019年12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送交教务处实践科。
3.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许潇
联系电话:2861528
邮箱:42526787@qq.com
附件:
1. 兰州工业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审批表.doc
2. 兰州工业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审批汇总表.xlsx
兰州工业学院教务处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