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专业建设水平,根据《兰州工业学院专业带头人管理办法》(兰工院〔2020〕103号)的要求,现开展专业带头人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在我校现有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对本专业的建设和发展起到带头和引领作用的创新开拓型人才。
二、遴选专业范围及数量
遴选专业:学校现开办本科专业
设置数量:每专业设专业带头人1名
三、报名条件
申报条件参照《兰州工业学院专业带头人管理办法》中的遴选条件执行。
四、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遴选条件的在岗教师需填写并向所在学院提交《兰州工业学院本科专业带头人申请表》(见附件1)以及相关成果等原始证明材料。
2.学院推荐。各学院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初审确定候选人员名单,经学院党政联系会审定,并将推荐结果及个人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
3.专家评审。教务处组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批。
4.学校审批。学校办公会审定后正式发文公布、聘任。
五、有关说明
1.专业带头人聘期为4年,聘期内享受专项津贴,考核方式为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
2.申报时间要求。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材料报至教务处综合科,同时将电子版(含Word版和PDF版)发送至邮箱584611965@qq.com,包括:
(1)申报书一式三份(附件1,文件名命名格式:学院+申报人)
(2)相关支撑材料一份(文件名命名格式:学院+申报人)
(3)汇总表一份(附件2,文件名命名格式:教学单位)
联系人:胡祎楠 联系电话:0931-2861856。
附件:
1.兰州工业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书.docx
2.兰州工业学院本科专业带头人推荐汇总表.xls
3.《兰州工业学院专业带头人管理办法》兰工院〔2020〕103号.doc
教务处 人事处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