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教务运行
当前位置: 首页> 教务运行>
兰州工业学院2020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0-09-01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安排,学校定于9月4日-6日在校生返校,9月10日-12日新生报道,教学周数为20周,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本科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秋季学期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课程教学安排

1.本学期理论、实验、体育等各类课程全面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因疫情影响暂不能返校或返校后需隔离学生所涉及课程开展线上教学或指导。课堂教学管理按照《兰州工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上课管理办法》执行,实验场所管理按《兰州工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开放管控方案》执行。

2.持续推进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学校前期已经立项建设的一流课程、慕课、重点课程等须进行线上线下混合教学试点,课程团队须根据课程特点研究制定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方案,将已建成的课程资源有效应用于课程教学中,教学方案由各教学单位审批后实施。

3.持续推进在线学习平台应用。学校鼓励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多样化的信息化教学工具,加强师生互动和教学过程管理,开展线下为主、线上辅助的线上线下混合教学。任课教师可提前将授课计划、课件、电子化教材等课程相关资料上传到在线学习平台供学生课前预习;课中使用平台开展随堂测试、点名等互动教学,加强教学过程管理;课后在线进行作业提交、批改、答疑、分组讨论、作业互评等。

4.开展学期初教学准备情况检查。

二、实习实践教学安排

1.安排在校内的实习实践教学环节按照教学计划正常开展;部分安排在省内以及其他省市的实习实践环节,严格履行申请审批手续,及时上报实习实践和疫情防控方案,方案获得批准后方可按计划开展。严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开展实习实践活动。

2.对于大学生学科技能竞赛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教学单位应分团队分批错时安排在实验室、实训基地和专创融合基地等场所开展竞赛训练和项目训练。对于入驻A·力创客空间的项目、团队和企业,可错时分团队轮流进入空间开展小组研讨和训练。

三、考试、重修安排

1.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课程补考、重修安排见《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补考和本学期重修工作的通知》。

2.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于9月19日进行。

3.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于9月26日至29日进行。

四、其他事项

1.学校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教学安排,并在教务信息网及时公布。

2.因疫情影响不能按返校安排及时到校的学生,其注册、休学复学、补缓考等事宜予以个案处理。

3.各教学单位应确认任课教师未受疫情影响可正常工作,如有必要安排其他教师接替教学任务,并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4.各学院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5.课堂教学期间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学生中如在课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病例,授课教师按照《兰州工业学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执行。

6.非本校学生、非本校教师禁止进入教室开展任何培训、宣讲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相关教学准备工作,确保各教学环节如期开展,并提前做好教学检查,保证新学期教学平稳运行。

2.各学院(部)务必通知相关学生,提前为补考等各类考试做好准备,按时参加考试。

教务处

2020年9月1日

Copyright © 2011-   陇ICP备16000076号 版权所有:兰州工业学院  

访问量:

七里河校区: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东路1号 兰州新区校区:兰州市兰州新区长江大道东段1942号 联系电话:0931-2861856 邮编:730050 传真:2861111

甘公网安备 620100020003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