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安排,2021年春季学期定于3月4日-7日学生返校,3月8日正式上课,教学周数为20周,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本科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本学期相关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课程教学安排
1.本学期理论、实验、体育等各类课程开展正常线下教学。因疫情影响暂不能返校或返校后需隔离学生所涉及课程开展线上教学或指导。课堂教学管理按照《兰州工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上课管理办法》执行,实验场所管理按《兰州工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开放管控方案》执行。
2.持续推进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学校已经立项建设的一流课程、慕课、重点课程等须进行线上线下混合教学试点,课程团队须根据课程特点研究制定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方案,将已建成的课程资源有效应用于课程教学中,教学方案由各教学单位审批后实施。
3.持续推进在线学习平台应用。学校鼓励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多样化的信息化教学工具,加强师生互动和教学过程管理,开展线下为主、线上辅助的线上线下混合教学。任课教师可提前将授课计划、课件、电子化教材等课程相关资料上传到在线学习平台供学生课前预习;课中使用平台开展随堂测试、点名等互动教学,加强教学过程管理;课后在线进行作业提交、批改、答疑、分组讨论、作业互评等。
4.开展学期初教学准备情况检查。
二、实习(实训)教学安排
1.安排在校内的实习实践教学环节按照教学计划正常开展。原则上不组织大规模集中性的校外实习、社会实践和企业参观考察等活动。确需赴校外开展的实践类教学环节,教学组织单位应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并根据实习实践地区和单位要求,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2.对于大学生学科技能竞赛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教学单位应分团队分批错时安排在实验室、实训基地和专创融合基地等场所开展竞赛训练和项目训练。对于入驻A·力创客空间的项目、团队和企业,可错时分团队轮流进入空间开展小组研讨和训练。
三、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实习安排
1.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实习时间安排在第1-15周,各学院要组织指导教师按照计划安排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实习的指导工作。
2.不能按期返校的2021届毕业生,指导教师要利用微信、QQ、邮件等方式与学生保持联系和沟通,及时提供相关文献资料、做好开题等线上指导工作。
四、重修考试和补考安排
1.2020年秋季学期重修课程考试3月6日开始,2020年秋季学期补考3月12日开始。学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
2.教务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错峰安排考试时间,合理设置考场人数,做好考试预案。
3.对于因学生健康状况影响无法按期返校参加重修考试或补考的学生,学生返校后,教务处另行安排相应课程考试。
五、其他事项
1.学校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可能及时调整教学安排,将在教务信息网及时公布。
2.因疫情影响不能按返校安排及时到校的学生,其注册、休学复学、补缓考等事宜予以个案处理。
3.各教学单位应确认任课教师未受疫情影响可正常工作,如有必要安排其他教师接替教学任务,并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4.各学院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5.课堂教学期间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学生中如在课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病例,授课教师按照《兰州工业学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执行。
6.非本校学生、非本校教师禁止进入教室开展任何培训、宣讲活动。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相关教学准备工作,确保各教学环节如期开展,并提前做好教学检查,保证新学期教学平稳运行。
2.各学院(部)务必通知相关学生,提前为重修考试、补考等各类考试做好准备,按时参加考试。
兰州工业学院教务处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