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 年高等学校教学质量提高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甘教高函〔2021〕7号)精神,现将我校申报教学质量提高工程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按照省级文件申报条件要求申报(具体参阅附件3:甘肃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指南(2021))。
2.各教学单位负责申报材料初审,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学校择优遴选推荐1个实验教学中心参加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推荐省级项目实行网络申报。
3.申报材料提交时间:2021年3月31日(纸质版、电子版),逾期不候。(材料请提交至实验管理处,联系人柴清,联系电话2318027,电子邮箱892234711@qq.com)
二、教学名师和青年教师成才奖
1.按照省级文件申报条件要求申报,各教学单位教学名师限报1人(具体参阅附件1甘肃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名师申报指南(2021)),青年教师成才奖限报1人(具体参阅附件4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才奖申报指南(2021))。
2.各教学单位负责申报材料初审,人事处负责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学校择优遴选推荐2名教师参加省级教学名师评审,推荐1名教师参加省级青年教师成才奖评审。推荐省级项目实行网络申报。
3.申报材料提交时间:2021年3月31日(纸质版、电子版),逾期不候。(材料请提交至人事处,联系人刘维平,联系电话2839681,电子邮箱593635333@qq.com)
三、教学团队
1.按照省级文件申报条件要求申报,各教学单位限报1个教学团队,学校2021年将立项建设一批校级教学团队。(具体参阅附件2:甘肃省省级教学团队申报指南(2021))。
2.各教学单位负责申报材料初审,教务处负责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3.学校将从2020年、2021年已立项建设的校级教学团队中择优遴选推荐2个教学团队参加省级教学团队评审。推荐省级项目实行网络申报。
4.申报材料提交时间:2021年3月31日,逾期不候。(材料请提交至教务处,联系人胡祎楠,联系电话2861856,电子邮箱:584611965@qq.com)
四、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
1.按照省级文件申报条件要求申报,各教学单位限报2项,学校2021年将立项建设一批校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具体参阅附件5: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指南(2021))。
2.各教学单位负责申报材料初审,教务处负责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3.学校将从2020年、2021年已立项建设的校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和教学研究项目中择优遴选推荐10个项目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评审。推荐省级项目申报实行网络申报。
4.申报材料提交时间:2021年3月31日(纸质版、电子版),逾期不候。(请提交至教务处,联系人胡祎楠,联系电话2861856,电子邮箱:584611965@qq.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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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工业学院教务处 人事处 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