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工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服务区域发展需求,聚焦高素质创新型工科人才培养,推动工科教育创新发展。经学校决定启动学校2021年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建设原则
1.突出创新。按照当前高等教育改革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以改革创新为主线设计申报项目和开展实践,着眼于解决长期制约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着眼于探索面向未来高等教育工科改革发展的新路径新范式。要强调学科间的交叉融合育人、学校和行业产业间的合作协同育人。
2.突出特色。根据学校发展定位,紧密结合办学优势、结合育人特色、结合工作基础、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选题,实现分类发展、特色发展、内涵发展。
3.突出实践。要把研究与改革体现在实践中,把项目成果体现在实践成果上,推动理念新起来、学生忙起来、教师强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以实践推动“真刀真枪”的改革。
二、申报要求
1.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在职教师及相关教学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教学研究与实践能力,能胜任项目建设,且完整建设周期内在岗的,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2.已有在研或已结项的名称相近、内容相似的各级各类教学研究项目、质量工程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三、立项数量与建设周期
本年度拟立项校级新工科项目15项,具体视项目申报情况作适当调整,项目建设周期2年。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学院实际,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认真选题并开展研究与实践,注重项目质量,力争创新新模式、引入新内容、服务新业态,取得创新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成果。要精心组织撰写项目申报书,严谨细致,集体打磨规范填写申报材料,并严格审核。
2.项目申报材料以学院(部)为单位于5月14日之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4517106@qq.com。
3.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校级项目立项支持,并择优推荐校级项目参评省级。
联系人:王彦 联系电话:2861528
附件1: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 .doc
附件2: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docx
教务处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