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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部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延期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7

各学院:

为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学校严格规范地进行了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质量考评。2021届应届毕业生中有部分同学因毕业设计(论文)质量问题,未能参加或未能通过6月份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针对这批学生安排延期答辩,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组织和要求

1.未参加或未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学生,需到相关学院办理延期答辩申请(附件1)手续后,方可参加延期答辩。

2.指导教师负责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审核。各相关指导教师应严格认真审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做好相应指导,并通过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仅限1次查重机会)。

3.各相关学院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组织院级毕业设计(论文)公开答辩。

二、答辩时间安排

1.7月9日前,各相关学院完成所有参加延期答辩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查重检测工作。

2.7月12日前,各相关学院安排通过查重检测的学生参加延期答辩。答辩过程应符合答辩程序要求,相关过程材料齐全,答辩记录完整规范。

3.7月15日前,各相关学院提交延期答辩成绩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报教务处实践科。

4.教学质量管理处和学校教学督导将对各相关学院延期答辩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三、延期答辩学生正常办理离校手续,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和学院教学安排返校参加答辩相关工作。

四、延期答辩成绩合格者按60分记,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延期答辩申请表.docx

 附件2.延期答辩成绩汇总表.doc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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