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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2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239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1年甘肃省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现将通知转发并做如下安排:

1.2021年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原则上优先从省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创新创业教学改革项目或校级优秀教学研究成果中推荐,并且符合有关规定条件。

2.成果内容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方面。

3.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我校此次有5个申报名额,将择优推荐。各教学单位和教学管理部门限推荐1项,负责材料审核和院级推荐评审工作,请各单位于2021年7月22日下午15: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综合科邮箱。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胡祎楠,2861856,

邮箱:584611965@qq.com

 

附件:

1.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及推荐书(注:此版本材料已更新至最新版)

 教学成果奖相关附件.zip 

 

 

兰州工业学院教务处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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