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科学精准做好全省高校疫情防控和有序恢复教育教学正常秩序工作的通知》《有序恢复正常上班和线下教育教学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兰州市疫情防控的有关工作部署,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21年11月22日起有序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学活动,请各教学单位通知相关师生尽快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教学进程调整
1.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本学期教学周数调整为18周,寒假从2022年1月8日开始。本学期原课表中第18周的课程调整至每周星期天进行授课,调整后的具体上课情况如下:
序号 |
现讲授时间 |
原讲授时间 |
1 |
第十一周星期天(11月21日) |
第18周周一(1月3日) |
2 |
第十二周星期天(11月28日) |
第18周周二(1月4日) |
3 |
第十三周星期天(12月5日) |
第18周周三(1月5日) |
4 |
第十四周星期天(12月12日) |
第18周周四(1月6日) |
5 |
第十五周星期天(12月19日) |
第18周周五(1月7日) |
原每周星期天安排的通识选修课、重修课程统一调整到每周星期六授课。
2.原考试周2周的教学安排调整为1周,在第17周进行;原考试周1周在第18周进行。重修课程考试安排在第15-16周进行。
二、教学组织方式
(一)理论课程
1.开课单位通知相关教师,单班授课的课程按原定课表时间地点有序开展线上线下结合授课;50人以上合班课程继续开展线上教学。
2.在所有线下教学场所中,课堂教学管理按照《兰州工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上课管理办法》执行,要求师生全程佩戴口罩,注意间隔和防护,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场所的容量尽量拉开学生的间距。
3.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入校的任课老师,请向所在教学单位申请继续采用线上教学,经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并提前通知到相关学生;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参加线下教学的学生,需及时与任课老师联系,采用辅导或录播方式进行学习。
4.网络选修课程。网络通识选修课程和创新创业选修课程正常进行。
5.重修课程。组班重修课程按照重修课表组织线上线下结合教学,辅导重修课程由各教学单位组织授课教师自主开展线上线下辅导教学工作。
(二)实践教学
1.校内实施的实验、课程设计、实习实训等实践类课程实习实训教学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条件下可有序恢复,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教学内容、实践场所、班级人数、学生南北校区住宿等情况在校内以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开展。南北校区需要穿插进行的集中实践环节,由任课教师统一组织带队,确保学生安全有序。
实验场所管理按《兰州工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开放管控方案》执行,实践教学过程中戴好口罩,避免人群聚集,实践教学场所要确保环境消杀和定时通风。
2.目前,各教学单位不得组织校外实习、社会实践和企业参观考察等活动。目前正在校外实习的学生应按学校和实习单位的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各学院应实时精准掌握每一位实习师生的健康情况和实习时间、进度、地点等教学情况,避免出现监管盲区。实习完成后如需返校,则应严格按照学校防疫规定提交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校。
3.毕业设计(论文)。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正常流程,各学院组织指导教师采用邮件、微信、QQ等方式线上线下结合指导学生开展选题和开题,完成开题答辩工作。
4.学科技能竞赛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按照教学场所疫情防控要求可线上线下结合开展。
(三)体育课程
体育部按照南北校区独立编班,线下组织实施,指导学生结合户外运动场地和自身实际进行体育锻炼和活动,严禁聚集活动,落实“一米间隔”要求。
(四)课程考核
1.各教学单位可根据课程特点,灵活调整本学期相关课程的考核方案和评价方式,学院(部)均需提供本学期课程考核方式统计表至教务处备案,确保教学内容不少、教学质量不降。在恢复线下教学后的一周内不安排线下考试,两周内不组织除课表外的跨班级聚集性活动。
2.结业生换证课程考核,各教学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线上答辩和考核。
(五)错峰上课时间
2018级、2019级学生第3-4节上课时间为10:10-12:00,2020级、2021级学生第3-4节上课时间为10:30-12:20,其他上课时间不变。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据此制定具体实施方案,11月21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2.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处和教学督导将加强对线上线下结合教学活动的组织、监督与考核,继续执行教学活动日报告和周通报制度,确保教学秩序平稳有序,教学内容不打折扣,教学质量充分保证。
兰州工业学院教务处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