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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校级答辩论证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4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兰州工业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召开2022级新增本科专业和专升本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答辩论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专业

新增本科专业(4年制):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机器人工程

专升本本科专业(2年制):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软件工程、物流管理、经济与金融、财务管理

二、答辩时间与地点

答辩时间:5月8日(星期天)9:00(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答辩地点:行政楼第三会议室

三、答辩内容与要求

(一)答辩内容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特色及校外调研论证情况;

2.按照反向设计原则,确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

3.课程体系总体情况:课程设置思路,专业课程体系设置及其依据,课程体系支撑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情况;专业知识体系和专业核心课程体系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应情况;

4.专业实践教学环节设计及其实现情况;

5.对数学、英语、物理、计算机、力学等相关通识课或学科基础课授课内容的需求;

6.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及后续教学改革思考等。

(二)答辩要求

1.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是本科教学工作的核心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做好院系层面的方案论证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做好答辩准备。

2.答辩人需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展开论述,时间15分钟。

3.答辩专业原则上由分管教学副院长、系主任答辩。

4.答辩专业另需指派一名答辩记录人,针对答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记录,用于后期方案修改。

5.答辩专业需准备以下纸质版材料:本科人才培养方案5份(双面打印)、代表性课程大纲3-5门(双面打印,5份)。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2861528

教务处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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