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有序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安排原则
1.严格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2022年秋季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集中实践环节。
2.严把任课教师审核关。任课教师资格需符合《兰州工业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办法(修订)》(兰工院〔2019〕53号)的规定。
3.各教学单位可充分利用实验室、实习基地资源,安排上课地点,积极开展教、学、做一体化教学。
4.各教学单位充分考虑教学任务和疫情防控的要求,合理做好教学进程安排。
5.充分发挥学校百门一流课程引领示范作用,加强教学设计,推进教学方法创新,鼓励教师开展启发式、参与式和研讨式教学。
二、时间要求
1. 2022年6月20日前,各学院(部)将教学任务安排表书面材料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教务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科王老师处,QQ邮箱:871360090@qq.com。
2. 2022年6月23日前,由教学秘书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附件:
兰州工业学院2022年秋季学期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任务安排表.xls
教务处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