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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年学校教学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8

各学院(部):

为做好我校2019-2020年度各类教学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9-2020年立项的各类项目(见下表,项目名单见附件),教务处将根据预计结项时间分批组织结项验收工作,验收程序和标准严格按照《兰州工业学院一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兰工院[2019]255号)《兰州工业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兰工院[2019]89号)《兰州工业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绩效考核目标》(兰工院[2020]11号)要求,已经认定省级一流课程及教学团队的项目可以申请免验。

序号

项目类别

立项

时间

立项

数量

建设期

结项

时间

计划

验收时间

备注

1

教学团队

2020.4

3

2年

2022.4

2022.10.8

结题验收

2

教学团队

2020.7

10

2年

2022.7

结题验收

3

一流课程

(精品在线开放课)

2019.8

5

2年

2022.8

2022.10.13

结题验收

4

一流课程

2019.12

8

2年

2022.12

结题验收

5

一流课程

2020.7

26

2年

2022.7

2022.10.22

结题验收

6

一流专业

2019.6

10

3年

2022.6

2022.11.05

结题验收

说明:项目负责人按照计划验收时间准备好结项材料,若验收时间有变动,另行通知项目负责人。

二、验收组织

由教务处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验收地点:创新创业学院一楼路演大厅

2.验收方式:采取审阅资料、负责人现场答辩和专家评议三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提交资料

1.教学团队

(1)教学团队结题表和立项以来取得的成果一览表

(2)支撑材料:取得成果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3)项目答辩PPT(不超过10分钟)

2.一流专业

(1)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结题报告和立项以来取得的成果一览表

(2)支撑材料:取得成果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3)项目答辩PPT(不超过15分钟)

3.一流课程

(1)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报告、立项以来取得的成果一览表、教学设计创新成果报告。

(2)支撑材料:取得成果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3)项目答辩PPT(不超过10分钟)

(二)材料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结项项目初审工作,并给出项目结项学院审核结论。项目结项材料中的项目名称、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成果形式,原则上应与立项时相同,特殊情况如需更改,由所在学院同意并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更改。各学院(部)于校级结项验收3日前完成本单位相关项目院级结项验收审核工作。

2.对不能按期结项的项目,项目主要负责人须提交延期结项申请,说明延期理由与后续研究计划,项目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对逾期仍未完成的项目,按撤项处理。凡被撤项的项目,项目主要负责人连续3年不得申报教学研究相关项目。

3.各项目材料纸质版1份,电子版以一个项目创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项目类别+教学单位名称+主持人姓名”(如:教学团队结项机电工程学院张三),于项目计划验收时间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发送至邮箱584611965@qq.com,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教务处221综合科,答辩当日需准备的材料份数会另行通知。

联系人:胡祎楠

联系电话:0931-2861856

附件:教学建设项目相关资料 2019-2020年项目结项准备相关项目文件.rar



兰州工业学院教务处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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