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做好我校2019-2020年度各类教学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9-2020年立项的各类项目(见下表,项目名单见附件),教务处将根据预计结项时间分批组织结项验收工作,验收程序和标准严格按照《兰州工业学院一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兰工院[2019]255号)《兰州工业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兰工院[2019]89号)《兰州工业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绩效考核目标》(兰工院[2020]11号)要求,已经认定省级一流课程及教学团队的项目可以申请免验。
序号 |
项目类别 |
立项 时间 |
立项 数量 |
建设期 |
结项 时间 |
计划 验收时间 |
备注 |
1 |
教学团队 |
2020.4 |
3 |
2年 |
2022.4 |
2022.10.8 |
结题验收 |
2 |
教学团队 |
2020.7 |
10 |
2年 |
2022.7 |
结题验收 |
3 |
一流课程 (精品在线开放课) |
2019.8 |
5 |
2年 |
2022.8 |
2022.10.13 |
结题验收 |
4 |
一流课程 |
2019.12 |
8 |
2年 |
2022.12 |
结题验收 |
5 |
一流课程 |
2020.7 |
26 |
2年 |
2022.7 |
2022.10.22 |
结题验收 |
6 |
一流专业 |
2019.6 |
10 |
3年 |
2022.6 |
2022.11.05 |
结题验收 |
说明:项目负责人按照计划验收时间准备好结项材料,若验收时间有变动,另行通知项目负责人。 |
二、验收组织
由教务处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验收地点:创新创业学院一楼路演大厅
2.验收方式:采取审阅资料、负责人现场答辩和专家评议三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提交资料
1.教学团队
(1)教学团队结题表和立项以来取得的成果一览表
(2)支撑材料:取得成果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3)项目答辩PPT(不超过10分钟)
2.一流专业
(1)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结题报告和立项以来取得的成果一览表
(2)支撑材料:取得成果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3)项目答辩PPT(不超过15分钟)
3.一流课程
(1)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报告、立项以来取得的成果一览表、教学设计创新成果报告。
(2)支撑材料:取得成果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3)项目答辩PPT(不超过10分钟)
(二)材料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结项项目初审工作,并给出项目结项学院审核结论。项目结项材料中的项目名称、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成果形式,原则上应与立项时相同,特殊情况如需更改,由所在学院同意并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更改。各学院(部)于校级结项验收3日前完成本单位相关项目院级结项验收审核工作。
2.对不能按期结项的项目,项目主要负责人须提交延期结项申请,说明延期理由与后续研究计划,项目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对逾期仍未完成的项目,按撤项处理。凡被撤项的项目,项目主要负责人连续3年不得申报教学研究相关项目。
3.各项目材料纸质版1份,电子版以一个项目创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项目类别+教学单位名称+主持人姓名”(如:教学团队结项机电工程学院张三),于项目计划验收时间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发送至邮箱584611965@qq.com,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教务处221综合科,答辩当日需准备的材料份数会另行通知。
联系人:胡祎楠
联系电话:0931-2861856
附件:教学建设项目相关资料
2019-2020年项目结项准备相关项目文件.rar
兰州工业学院教务处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