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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5

各学院(部):

为有序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2023年春季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集中实践环节的授课教师。

2.各教学单位充分考虑教学任务和疫情防控的要求,合理做好教学进程安排。

3.严把任课教师审核关。任课教师资格需符合《兰州工业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办法(修订)》(兰工院〔2019〕53号)的规定。

4.各教学单位可充分利用实验室、实习基地资源,安排上课地点,积极开展教、学、做一体化教学。

5.充分发挥学校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课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教学设计,推进教学方法创新,鼓励教师开展启发式、参与式和研讨式教学。

二、时间安排

1. 2022年12月11日前,各学院(部)将教学任务安排表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电子版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3159674366@qq.com,纸质版学校正常工作后提交教务科。

2. 2022年12月18日前,由教学秘书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附件: 兰州工业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任务安排表.xls


教务处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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