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工院教〔2023〕1号
各学院(部):
为顺利做好本学期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核(含延考)成绩务必在2月20日前录入完毕(延考工作须在2月18日前完成),否则将会影响本学期补考学生名单的生成。
二、本学期补考工作即日启动,且须在2月23日前完成考核,3月10日前完成补考成绩的录入。由于该时间段学生未返校报到,故采用线上考核方式,请各教学单位按照《兰州工业学院关于课程考核改革的指导意见》《兰州工业学院课程线上考核工作细则(试行)》要求,分类、有序组织本学期补考工作。
三、无法组织线上补考的课程或因个人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本次线上补考的学生,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备案。待学生返校后教务处择机组织线下常规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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