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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工业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教学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3-02-22

兰工院教〔2023〕2号

各学院(部):

为确保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本科教学各项工作正常、安全、平稳有序开展,根据教育厅和学校有关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本学期开学初相关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学教学检查

1.教务处和后勤处负责全校教室桌椅、多媒体设备、窗户窗帘、灯具和卫生等全面检查,确保开学教室设施完好。

2.教学质量管理处负责任课教师的教学文档检查,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讲义。

3.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全校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检查,包括实验设备完好、场所整洁干净,防火、用水、用电等实验室安全情况。

二、课程教学安排

1.2023年2月27日(周一)正式上课,按照校历执行春季学期教学任务,原则上正常开展线下教学活动。各学院应做好教学预案检查、当天教学检查等工作,提醒教师和学生提前15分钟到达上课教室,熟悉教学设备,确保开学第一天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做好线上线下教学随时切换与有效衔接的准备和预案。

2.因疫情影响暂缓返校的任课教师,开课学院要提前做好其他老师代课或调课安排;对暂缓返校的学生,学院要做好线上教学安排,并制定针对性的学习帮扶措施。

3.教学质量管理处根据学院(部)教师课表做好首堂课听课安排以及本学期校领导、校督导、职能部门处级干部线上线下听课安排,进行线上线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各学院(部)做好本学期本教学单位处级干部开学第一周首堂课听课和本教学单位领导、督导、同行听课安排,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三、补考缓考安排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执行。

、教学档案归档

按照线上考试组织方案要求,各学院应做好上学期期末线上考试的教学档案归档工作,及时做好考生电子试卷的回收、整理、存档和备份等。需要收回纸质试卷的,应在学生返校后一周内完成纸质试卷的存档工作。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开学各项工作,对任课教师和学生做好充分的思想动员,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新学期开学。保证新学期教学平稳运行。

2.各学院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3.课堂教学期间出现疑似感染症状者应及时处置:学生中如在课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病例,授课教师按照《兰州工业学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执行。

4.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到校的学生,其注册、休学复学等事宜予以个案处理。



兰州工业学院教务处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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