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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2

为了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加强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切实落实“三抓三促”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应用型本科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根据《兰州工业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兰工院[2019]153号),学校组织开展2023年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的实验项目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项目类别

(一)综合性实验。综合性实验是指在学生具有一定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基础上运用某一门课程或多门课程的综合知识,对学生实验技能和实验方法进行综合训练的一种复合性实验。

(二)设计性实验。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条件,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选择实验方法和实验仪器,拟定实验步骤,加以实现,并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处理的实验。

(三)创新性实验。创新性实验是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在自己的研究领域或教师选定的学科方向,针对某一或某些选定研究目标所进行的具有研究、探索性质的实验,是学生早期参加科学研究,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一种重要形式。创新性实验也属设计性实验的范畴,是具有科学研究和探索创新性质的设计性实验。

二、实验项目的认定

(一)认定范围

1.通识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教学项目,该实验项目已经至少经过1次以上教学实践,且教学效果良好。

2.各级、各类一流课程(有实验课时)必须进行“三性”实验项目的建设和认定,“三性”实验项目认定结果作为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一流专业建设项目验收的必要条件。

(二)认定程序

1.各课程负责人或课程组申请,专业系主任和实验室中心主任审核;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审推荐。

2.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认定。

(三)认定时间

1.各学院申报时间:2023年3月30日之前;

2.教务处评审时间:2023年4月25日之前。

三、相关要求

1.须提供的材料:《兰州工业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审批表》(附件1);《兰州工业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审批汇总表》(附件2);实验教学大纲;学生实验设计方案、实验报告样表;

2.实验课程包含的实验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一册;

3.请各院于2023年3月24日下午5: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送交教务处实践科。校级认定实验项目提交装订成册申报材料存档。

联系人:王强强 电话:2861528

附件: 附件1:兰州工业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审批表.doc

       附件2:兰州工业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审批汇总表.xlsx


兰州工业学院教务处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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