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23年春季学期2019级、2020级、2021级学生重修组班上课和单独辅导将于第5周(2023年3月27日)开始,为了保证此次重修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教学部门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和重修学生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1.课程重修人数<25人的只安排教师辅导(见附件1);重修人数≥25人,组班上课(见附件2)。
2.2019级、2020级和2021级重修考试暂定于第14周周未进行,请授课教师于13周周末之前结束上课和辅导工作。
3.组班上课的课程,重修学生按照课程表规定时间和地点上课;单独辅导的课程,重修学生需与课程辅导教师联系确定辅导时间和地点。
附件1:2022-2023学年春季重修任课教师一览表.xls
附件2:2022-2023春季学期学生重修课表.docx
教务处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