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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7

兰工院教〔2023〕9号

各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系统化和规范化,做好我校202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决定成立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原则意见的制定和编制指导的工作。

一、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李贵山

副组长:马宏锋

组员:各教学单位院长(主任),教学质量管理处、人事处、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学生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团委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项工作组,分别为:

(一)通识课程组

组长:马宏锋(教务处处长)

成员:汤艳春(马克思主义学院)、杨建荣(体育部)、马牧群(艺术设计学院)、张豫冈(基础学科部)、刘玮(外国语学院)、赵浪涛(创新创业学院)、高爱民(学生处)、王炜奇(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王斌(团委)

(二)工科专业组

组长:罗文翠(机电工程学院)

成员:王淑红(电气工程学院)、李向伟(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袁尚科(土木工程学院)、周征(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刘小斌(汽车工程学院)、余华俐(材料工程学院)

(三)经管文艺专业组

组长:戴德锋(经济管理学院)

成员:马牧群(艺术设计学院)、刘玮(外国语学院)

二、工作要求

1.工科专业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完成编制,经管文艺专业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完成编制。

2.各学院组织成立成立由院长为组长,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专业骨干教师组成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要求有校外教育专家、行业企业技术专家和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论证;学院各专业成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小组,具体开展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编制小组由专业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及行业企业专家组成,专业负责人兼任编制小组组长。



兰州工业学院教务处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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