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线下通识选修课和创新创业研讨课网上选课的工作定于2024年2月26日至3月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所有在校生。
二、选课时间:正选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8:00至2024年3月1日12:00;
补选时间为2024年3月2日8:00至2024年3月2日12:00。
三、选课方法
(1)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课程类别:通识选修课课程编号以TS开头,美育课课程编号以TM开头、创新创业研讨课课程编号以CX开头。
(3)点击“选课结果查看及退选”查看课程是否已选择。
四、开课时间:2024年3月4日(第二周星期一)。
五、选课要求
1.通识选修课(包含美育课程)属于公共通识课,最低选修学生人数不少于30人,最高不超过99人;
2.创新创业研讨课属于小班化研讨实践课程,最低选修学生人数不少于15人,最高不超过30人;
3.为保证教学效果,合理分配学生学习负担,每位学生每学期最多修读2门线下选修课程。
六、成绩计算
1.每修读1门课程,通过考试且成绩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课程不补考、不重修;
2.对于选课成功,未按规定参加教学活动,结课成绩以“0”分计,计入档案成绩;
3.不同学期重复修读同一门课程只计首次学习成绩(以课程代码为准)。
七、通识选修课学分规定
1.本科学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通识课程7学分(其中美育课程至少获得2学分);专升本学生至少获得通识课程4学分(其中美育课程至少获得1学分)。
2.本科学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创新学分3学分(其中创新实践至少1学分);专升本学生至少获得创新学分2学分(其中创新实践至少1学分)。
八、课程目录详见附件2。
九、特别说明
选课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下限的课程,将在正选结束后取消该课程,学生需在选课结束后查看首次选课结果。若课程被取消,次日进行补选。
附件1:选课操作流程.docx
附件2:课程目录.rar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