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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及答辩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4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保证教育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全部合格,尽早发现问题并及时反馈改进,按照早启动、早准备、早落实的总体部署,根据《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中的总体安排和《兰州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兰工院[2021]10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就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及答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均华

副组长:赵浪涛 朱玉红

成  员:张卫峰 罗文翠 王淑红 周征 张振宇 袁尚科 刘小斌 戴德锋 马牧群 刘玮 罗柏林 郑刚

(二)中期检查工作

1.检查时间

3月25日-4月10日

2.检查内容

(1)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情况;

(2)各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核情况;

(3)指导教师指导与答疑、对学生各阶段工作检查和考勤等情况;

(4)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展及前期已完成情况;

(5)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资料完成及审核情况。

3.组织形式

(1)学院自查

各学院根据检查内容对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写出书面总结报告。

(2)学校检查

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管理处组织校级督导对本届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中期随机抽查,抽查方式为现场调阅资料。

通过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对全校毕业设计工作进行全程质量把控,对于进度明显滞后的毕业设计(论文)汇总反馈意见,并进行重点指导和帮助,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和质量。

各学院确保在4月8日前在新版教务系统毕业设计板块完成《兰州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的填写及审核工作。

(三)答辩相关事宜

1.答辩时间

 5月13日至5月31日

2.答辩安排

实行系(分组)、学院、学校三级答辩制度。

(1)5月13日至5月24日,系(分组)、学院答辩。由系组织分组答辩,覆盖本系全体毕业生;由学院组织院级答辩,院级答辩的学生不少于本院毕业生人数的10%(系推荐优秀占50%,学院随机抽取占50%,不含系分组评定不合格学生)。

(2)5月27日至5月31日,校级答辩。由学校组织校级答辩,学生占毕业生总人数的3%(学院推荐占50%,学校随机抽取占50%)。学院推荐的参加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审与答辩,满足《兰州工业学院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的评定为校级优秀;学校随机抽取的参加校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不含系、学院评定毕业设计不合格学生)合格评审与答辩。

3.随机抽取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院或校级答辩委员会根据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审和学生答辩情况做出如下结论:

(1)经答辩委员会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符合毕业设计基本要求,成绩按系分组总评成绩计入毕业设计环节成绩。

(2)经答辩委员会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不符合毕业设计基本要求,给予学生一次修改机会,修改后经由答辩委员会再次评审,符合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的,答辩委员会直接进行总评成绩评定后计入毕业设计环节成绩;修改后仍不符合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的,总评成绩以“不及格”计。

答辩委员会评定为“不及格”的毕业设计(论文),由指导教师书面说明,学院出具意见,报教务处备案,该学生的毕业设计指导工作量不予计算,并校内通报。

其他事宜遵照《兰州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兰工院〔2021〕108号》执行。

 

教务处  

2024年3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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