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线下通识选修课(含美育课)和创新创业研讨课网上选课的工作定于2024年9月28日至10月4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2021、2022、2023级在校生。
二、课程目录:详见附件2。
三、选课时间:2024年9月28日8:00至2024年10月4日24:00;
四、选课方法
(1)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课程类别:通识选修课课程编号以TS开头,通识美育课程编号以TM开头、创新创业研讨课课程编号以CX开头。
五、开课时间:2024年10月8日(第七周星期二)。
六、成绩计算
1.每修读1门课程,通过考试且成绩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课程不补考、不重修;
2.对于选课成功,未按规定参加教学活动,结课成绩以“0”分计,计入档案成绩;
3.不同学期重复修读同一门课程只计首次学习成绩(以课程代码为准)。
七、其他
1.通识选修课(含美育课),每门课程最低选课学生人数不少于30人,最高不超过100人;
2.创新创业研讨课属于小班化研讨实践课程,最低选课学生人数不少于15人,最高不超过30人;
3.为保证教学效果,合理分配学生学习负担,每位学生每学期最多修读2门线下选修课程。
4.当选课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下限的课程,本学期不开课,学生需在选课结束后查看选课结果。
八、通识选修课学分规定
1.本科学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通识选修课程7学分(其中通识美育课程至少获得2学分);专升本学生至少获得通识选修课程4学分(其中通识美育课程至少获得1学分)。
2.本科学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创新学分3学分(其中必须通过参加课外科技活动获得1个学分,另外2学分可以通过修读创新创业课程或参加课外科技活动获得);专升本学生至少获得创新学分2学分(其中必须通过参加课外科技活动获得1个学分,另外1学分可以通过修读创新创业课程或参加课外科技活动获得)。
附件1:
选课操作流程_.pdf
附件2:
课程目录xlsx_.pdf
教务处创 新创业学院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