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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课程考核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2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文件精神,落实OBE理念到课程,进一步推动适合本校学科专业和课程特点的考核改革,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充分发挥考核在教学过程中的评定、引导和激励功能,进一步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切实提高学生的终身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根据《兰州工业学院关于课程考核改革的指导意见》现开展2024年教改专项——课程考核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原则

1.一课一案,科学评价

各教学单位要以此契机,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知识、素质和能力协调发展,深化学业评价改革,积极探索“全过程考核-非标准答案”考核改革,建立“多元化-全过程”学业评价模式,以夯实学生学业基础为目标,按照“一课一案”的原则制定课程考核方案。

2.考核多样,注重过程

考核内容的改革应根据审核评估、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一流专业、一流课程、教改项目和课程思政建设的要求增加知识应用、创新能力和知识能力体系的考核,强化学生课外自助式、探究式学习,增加论文、项目实训、作业、课堂实训、作品、调查报告、实践教学、创新创业、社会调查、职业素养、职业道德、课堂表现及参考阅读等过程考核在成绩考核中的比重。根据课程对学生学习结果的要求,结合课程的性质和特点,选择适合的评价方法,灵活设置考核形式。实践多种形式、多种类型、多阶段考核改革。

3.突出能力,调动兴趣

突出对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实践能力的考察,重视学生动手能力、创新意识和学习能力的培养,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减少“偏重知识记忆”的内容考核,加大对“知识应用”的项目设计、分析论述等非标准答案的主观题比例。

二、申报要求

1.本科人才培养中所有开设的课程(含通识教育、学科基础、专业教育)均可申报,鼓励以课程教学团队(不超过5人)的形式开展课程考核改革。每个专业至少推荐2门课程,承担公共课的教学单位至少推荐1门公共课申报。

2.同1门课程多个老师同时授课的,由所在学院(部)择优推荐1名教师作为团队负责人申报。

3.学校立项建设的一流课程、示范课程、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主讲课程必须申报,作为项目结项验收考核的必要条件。

4.学院评审推荐排序后报教务处,学校根据申报具体情况组织评审立项,立项课程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三、过程管理

1.凡立项课程考核改革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将课程考核方式写入大纲,告知学生,并使学生充分了解成绩评定方案。

2.实施过程中,任课教师应对每一学生的每一项评定结果及时记录在案,并及时告知学生,考核过程要有记录、过程可回溯,考核成绩要做到有据可查。

3.任课教师在考核结束后,对改革课程进行诊断并积极改进、迭代优化,撰写课程考核改革总结材料(见附件3),于考核结束后两周内交课程所在学院教务秘书,学院审核汇总后报教务处。

4.课程考核改革项目至少经过2轮教学实践,方可申请项目结项目验收。

四、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4年11月17日前统一将申报书(附件1)、汇总表(附件2,各教学单位须明确院级评审推荐排名)电子版(命名为“XX学院课程考核改革项目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584611965@qq.com(课程考核改革总结(附件3)结项时填写)。立项后的纸质版材料1份(填写学院审核意见、加盖公章)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教务处综合科(行政办公楼205办公室)。

联系人:胡祎楠

电 话:286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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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工业学院教务处

2024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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