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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校级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3

各学院:

为保证202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校级答辩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和《兰州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兰工院〔2021〕10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整体部署,现将答辩事宜安排如下:

一、答辩委员会

主任:罗均华

副主任:赵浪涛、朱玉红

答辩委员:教务处从《兰州工业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专家库》中随机抽专家。

二、答辩时间

1.抽检答辩 6月3日8:30-12:00。

2.优秀答辩 6月3日14:30-16:30。

三、答辩安排

1.抽检答辩:学校随机抽取2025届毕业生总数的1.5%参加校级抽检答辩,为确保各专业班级全覆盖抽检,每自然班级至少1人参与抽检答辩,部分专业抽检答辩人数略有浮动。具体校级抽检答辩名额表见附件1-1、答辩安排表见附件2-1。抽检答辩学生按学号末尾两位确定,教务处在6月2日9:00公布,15:00前提交抽检答辩名单,名单模板见附件3-1。

2.优秀答辩:学院推荐2025届毕业生总数的1.5%参加校级推优答辩。具体校级推优答辩名额表见附件1-2、答辩安排表见附件2-2。学院最迟于5月29日12:00前提交推优答辩名单,名单模板见附件3-2。

四、其他

1.随机抽取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校级答辩委员会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并开展答辩。(1)答辩委员会评定认为毕业设计(论文)符合毕业设计基本要求,成绩按系分组总评成绩计入毕业设计环节成绩。(2)经答辩委员会评定认为毕业设计(论文)不符合毕业设计基本要求,给予学生一次修改机会,修改后经由答辩委员会再次评审,符合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的,答辩委员会直接评定成绩,计入学生毕业设计环节成绩;修改后仍不符合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的,总评成绩以“不及格”计。答辩委员会评定为“不及格”的毕业设计(论文),由指导教师书面说明,学院出具意见,报教务处备案,该学生的毕业设计指导工作量不予计算,并校内通报。其他事宜遵照《兰州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兰工院〔2021〕108号》执行。

2.校级答辩注意事项见附件4。

相关附件.rar

教务处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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