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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州工业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2

各学院(部):

2026年教育部将开展新一轮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为鼓励和支持我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高等教育事业,加快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教学成果奖的示范引领作用,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甘肃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参照《关于做好2021年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有关评选标准与要求,提前组织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和评选工作,重点培育一批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的优秀教学成果项目,为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做好充分准备。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原则上优先从省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创新创业教学改革项目或校级优秀教学研究成果中推荐,并且符合有关规定条件。

2.成果内容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方面。

3.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

教务处负责材料审核和校级推荐评审工作,请各单位于2025年10月8日下午17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综合科邮箱,纸质版10月9日下午3点前提交至行政楼205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胡祎楠,2861856

邮箱:584611965@qq.com


附件: 教学成果奖申报相关附件.zip

1.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教学成果奖申报文件附件Word版(学院提交学校版本)

3.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兰州工业学院教务处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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