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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派员参加国家语委语言文字研究优秀中青年学者研修班的通知》要求,请符合推荐条件的老师填写文件附件2:《语言文字研究优秀中青年学者研修班学员推荐表》电子版,并在6月1日下班前提交电子版至584611965@qq.com,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行政楼205办公室。
附件: 关于派员参加国家语委语言文字研究优秀中青年学者研修班的通知-正文.pdf
兰州工业学院教务处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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