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工院教〔2022〕13号
各学院:
根据《兰州工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1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6月13日前根据当年一年级开设专业班级学生人数(每班不能超过55人)制订专业接收计划(附件1)并提交教务处。
二、教务处于6月15日公布转专业接收计划。
三、拟转专业的学生依据接收计划填写《兰州工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于7月3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表。
四、各学院于8月24日前完成学院所属专业、班级学生成绩统计排名。
五、各学院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附件3)于8月25日前报教务处审核,经主管校长审批后,向全校公布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六、下学期开学第二周转专业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 2021级本科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2. 兰州工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3. 本科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表格.docx
兰州工业学院教务处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