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和《甘肃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甘学位〔2021〕5号)的有关规定,经毕业生本人申请,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同意授予安雄杰等2603名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工学学士学位,授予王青等182名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管理学学士学位,授予牛晓飞等68名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经济学学士学位,授予包家利等121名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艺术学学士学位,授予邓肖等81名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文学学士学位;授予寇文博等71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工学学士学位,授予姚桂等7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管理学学士学位,授予曹云等6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艺术学学士学位。现将授予学士学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0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教务处(学位办)反映。联系电话:0931-2861444,地点:行政楼215室。
附件:
兰州工业学院2024年6月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pdf
教务处(学位办)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