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兰州工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兰州工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兰工院〔2024〕21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1.思想政治表现优良,品行端正(无违纪记录)、第一学年所学必修课程考核合格(无挂课记录)的具有我校学籍的2024级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2.退役复学后学籍在三年级及以下的退役本科生。
二、申请与考核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本科生可根据意愿申请两个顺序志愿,教务处以“成绩优先、尊重志愿、顺序录取、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据接收计划按照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进行顺序录取。
三、工作安排
1.接收计划制定与公示(6月30日——7月4日)
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根据2024级班级学生人数(每班不能超过55人)制订专业接收计划(附件1)并提交教务处。教务处于7月7日公示转专业接收计划。
2.学生申请(7月7日——7月11日)
拟转专业的学生于7月11日前填写并提交《兰州工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学生所在学院完成资格审核。
3.教务处复核与公示(8月23日——8月26日)
各学院于8月23日前完成学院所属专业、班级学生成绩统计排名,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附件3)于8月25日前报教务处复核,复核无误后,教务处向全校公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4.手续办理与新班级上课(8月29日—9月1日)
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报学校分管校长审批并发文公布转专业名单。学生于9月1日根据学校发布的《本科生转专业录取名单》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并在新班级开始上课。
四、工作要求
1.本科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2.学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需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本次转专业资格。
3.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异动从发文公布后生效,一经生效,不得退回原专业。转专业学生编入同年级转入专业学习。如拟降级转入的,需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降级手续。
4.转专业学生的课程学习执行转入专业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同时需补修转入专业前已执行完的教学计划课程。学生转专业前取得学分的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予以认可。
5.转入学院与转出学院应做好转专业学生学籍资料、党(团)关系的接交、建档、完善工作,确保转专业学生学籍与党(团)关系资料的完整与规范。
附件:
附件下载.docx
1.二级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2. 兰州工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3.二级学院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
兰州工业学院教务处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