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兰州工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兰工院(2019〕17号)《兰州工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兰工院〔2024〕21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学期退役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退役大学生,且退役复学后学籍在三年级及以下。
二、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28日——10月9日)
拟转专业的退役大学生于10月9日前填写并提交《兰州工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学生所在学院完成资格审核。
2.教务处复核与公示(10月9日——10月11日)
各学院于10月9日前完成资格审核,学院盖章后交教务处复核,复核无误后,教务处向全校公示退役大学生转专业学生名单。
3.手续办理与新班级上课(10月12日——10月13日)
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报学校分管校长审批并发文公布退役大学生转专业名单。学生于10月13日根据学校发布的《退役大学生转专业录取名单》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并在新班级开始上课。
4.资料转交(10月14日--10月20日)
转入学院与转出学院应做好转专业学生学籍资料、党(团)关系的接交、建档、完善工作,确保转专业学生学籍与党(团)关系资料的完整与规范。
附件:兰州工业学院退役大学生转专业申请表.docx
兰州工业学院教务处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