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工院教〔2026〕2号
各相关部门:
我校2025级少数民族预科生已结束预科阶段的学习,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管理办法》(教民[2005]5号)和《兰州工业学院民族预科生招生录取与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试行)》(兰工院教〔2023〕2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预科阶段结业考核及转入本科阶段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业课程考核安排
2025级少数民族预科生学业课程考核安排
|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组织单位 |
| 1 |
6月27日前 |
组织预科结业考试 |
经济管理学院 |
| 2 |
6月29日-7月3日 |
组织预科补考考试 |
经济管理学院 |
二、预科结业考核、本科专业志愿申报
2025级预科结业考核后,由经济管理学院统一组织本科专业志愿申报工作。
1.工作原则
(1)学生修完预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预科阶段考核合格后,方可转入普通本科专业学习。
(2)对课程成绩未达到考核标准者可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对经补考仍未达到考核标准者经本人申请可延期预科一年;对预科延期一年仍未达到考核标准者按退学处理,并填写《兰州工业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生重读/退学申请表》(附件4)。
2.工作日程
(1)6月5日:经济管理学院对学生志愿专业意向进行摸底工作,为正式填报专业做准备,摸底结果反馈给教务处;
(2)6月24日:经济管理学院组织部署本科专业填报工作,指导学生填报《兰州工业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生转段审批表及承诺书》(附件1);
(3)6月22-25日:经济管理学院进行预科结业考核,计算并公示学生预科阶段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公示期为3天。公示结束后将《少数民族预科生平均学分绩点统计表》(附件2)报送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4)6月29日:教务处公示学生预科阶段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结果,作为学生填报志愿的参考和依据,公示期为3天;
(5)7月3日:经济管理学院在17:00前《兰州工业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生转段审批表及承诺书》(附件1)及《少数民族预科生专业申请汇总表》(附件3)交至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留存。
三、本科录取
1.录取流程及日程安排
(1)7月4日:教务处汇总整理本科专业志愿申报结果。
(2)7月6日:教务处公示拟录取名单。
2.选拔原则
(1)少数民族预科生按照预科阶段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名。
(2)2025级转段预科学生进入2026级本科学习。
四、其它
1.经济管理学院上报汇总材料需报送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
2.2025级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结业转段进入本科阶段的录取通知书由经济管理学院统一领取并保管,待下学期学生返校后发放。
预科转段通知附件下载.rar
兰州工业学院教务处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