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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1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的总体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和中期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情况;

2.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核情况;

3.学院对教师任务书编写规范、学生开题等检查落实情况;

4.指导教师指导与答疑、对学生各阶段工作检查和考勤等情况;

5.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展及前期已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工作态度、出勤、环境卫生等情况;

6.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过程资料管理情况。

(二)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

各学院根据检查内容对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和中期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写出书面总结,并于2019年4月28日前完成系统内《兰州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自查项目表》及《兰州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自查报告》的填写、上传、审核工作,并将自查原始过程资料留存。

2.学校检查

学校组织校级检查专家深入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现场进行随机抽查,并集中检查学院自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三)检查时间

1.学院自查:自查时间由学院自定。

2.学校检查:随机抽查时间为第7周至第8周,集中检查时间为4月22日~4月28日。

3.机电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由于专业评估事宜,故将校级中期抽查推迟至第九周。

附件: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docx

教务处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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