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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届本科毕业生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4

各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为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生论文答辩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6月7日提交校级、院级公开答辩学生名单

根据《兰州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试行)》第七条规定,参加校级公开答辩的学生比例须占毕业生总人数的5%,采取学院推荐(占50%)、学校随机抽取(占50%)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具体报送表格及人数要求见附件1、附件2。

二、6月8日报送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结果

根据《关于对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查重检测的通知》的规定,各学院须在所有查重工作结束后将本学院查重统计及汇总情况说明报教务处备案。

三、6月12日校级公开答辩(汇报时间10分钟)

根据2018届本科毕业生所在专业分布,校级公开答辩按照综合类、机械类、电气类进行分组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6月13日院级公开答辩

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开展院级公开答辩,并需提前将答辩具体工作安排交教务处备案。答辩当天学校将组织校级督导对各学院公开答辩进行抽查。

五、6月14日-15日分组答辩

院级分组答辩由各学院自行安排组织学生进行。各学院须安排专人负责各小组答辩工作,并将所有答辩信息按时录入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具体报送表格见附件3。

六、6月16日优秀毕业设计推荐评审

根据《兰州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试行)》第八条规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负责推荐,教务处负责组织审核。具体推荐报送表格见附件4。

七、6月19日-20日二次答辩

未通过首次答辩的学生,学院须根据具体情况于规定时间内组织完成学生的二次答辩。

八、6月21日成绩提交

为保证2018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开展,毕业生所有成绩务必于6月21日全部提交

附件1.兰州工业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生校级公开答辩学生名单.docx

附件2.兰州工业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生院级公开答辩学生名单.docx

附件3.兰州工业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生分组答辩学生名单.docx

附件4.兰州工业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docx

兰州工业学院教务处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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